关于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审核及调档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沙js3833团学办 封磊 时间:2018-05-08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乐林会
各班:
为规范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最新要求以及《金沙js38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2017修订)》的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审核及调档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
1.复查审核:对已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根据《金沙js38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2017修订)》的有关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凡有与认定条件不相符者,均应撤档。
2.新认定:在2017年9月以前未认定建档,近期由于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等原因而致贫,并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建档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认定建档。
二、工作程序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查审核及调档工作继续通过学校学工系统进行认定审核,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校级审核的学生将进入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进入本年度数据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有资格申请本年度后续各种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一)班级评议、审核(5月8日-5月23日)
各班认真组织学习《金沙js38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2017修订)》,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复查审核和新认定建档,确定人选后,各人选及时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系统提交认定申请(农村建档立卡户学生、城市低保户学生和孤儿须勾选相应的特殊类型),班级管理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并督促未按时提交认定申请及未通过审核的学生按时完成。
(二)学院审核(5月14日-5月26日)
学院将对各班审核通过的学生认定申请进行审核,并督促各班学生申请及班级审核的进度。
(三)学校审核(5月22日-6月7日)
学校及时对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认定申请进行审核,并督促学院审核的进度。
(四)确认结果(6月8日-6月11日)
1.通过校级审核的学生认定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表),学生可通过系统直接打印,交学院团学办公室(励志楼202室)统一办理各级签字盖章手续,作为下学期评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类奖助学金的申报材料。
2.6月7日学工系统将关闭,学院将系统中通过校级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导出分别进行再次确认,对名单确认无异议后将《金沙js38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登记表》、《金沙js38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报学校学生工作部。
3.学校将核对学院上报的汇总表,导出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校级公示,确认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复查审核及调档工作。学院、各班级要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审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保证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校级审核,为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奠定基础;学院将督促各班把握方式和方法,杜绝出现弄虚作假、公开诉苦、轮流建档等现象,精准识别认定对象,进一步提高认定结果的认同度。
2.在前期申请过程中学生不必手工填写认定表,可直接向班级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
3.认定系统将于6月7日关闭,学生申请、各级审核功能关闭,系统查询、统计功能仍能正常使用。在系统关闭之前,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段内提出认定申请,并随时关注个人申请的审核状态,审核不通过应及时更正后提交,确保通过校级审核;班级、学院、学校应在规定时间段内及时关注学生申请,进行审核并督促进度。系统关闭后将不再为未按时提交申请的学生和未完成审核的班级、个人单独开放系统,由此带来的学生不能参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的后果由学生或未及时审核学生申请的组织负责。
附件:金沙js383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建档工作实施办法(2017修订)
金沙js3833
2018年5月7日